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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物的治疗监护
一、抗菌药物治疗监护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确有感染指征再应用抗菌药物 治疗性应用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还有应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如真菌、结核杆菌、原虫、支原体等。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及细菌药物敏感实验结果选药 选药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敏感试验而定。危重患者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药动学特点选药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4、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及抗菌药物特点遵循下列原则: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治疗剂量范围给药,重症感染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3)、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很少被吸收,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4)、给药次数血浆半衰期短的药物,应一日多次( 2-4 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两性霉菌 B、硝基咪唑类等可一日给药 1 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5)、疗程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96h。
(6)、联合用药要有明确指征①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②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③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重症感染;④长程治疗;⑤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 种药物联合。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预防 1 种或 2 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
(3)、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4)、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糖皮质激素等。
2、外科围术期预防用药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①清洁手术,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药; ②清洁—污染手术,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③污染手术,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3)给药时间
(4)给药方法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
(5)过敏者的替代给药
(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应用的基本原则
1、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根据抗菌药物体内过程特点及其肾毒性,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有以下几种情况(表 6—2)P194
(1)、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主要经肾脏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有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 TDM,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给药。
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