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
为贯彻落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引导继续教育活动的设计和项目开发,以质量为核心推进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不断提升执业药师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纲要。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应以药学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执业能力为目标,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执业规范;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与执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等。
(一)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重在强化和提升执业药师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执业药师具有依法执业的能力。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涉及: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药品生产与经营管理;
3.药品使用与药品分类管理;
4.药物警戒与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6.药品质量与医疗保障用药管理;
7.抗菌药物与特殊药品管理;
8.药品采购与药品广告管理;
9.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管理;
10.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与注册有关管理。
(二)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执业规范
重在培养执业药师高尚的职业道德,并能够更好地保护患者基本权利、尊重患者隐私;通过职业素养的提高,实现个人价值,进而提升职业形象,获得社会认同感;指导执业药师遵循有关规范开展具体的业务工作,规范执业行为,培养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理念,促进公众健康;确保执业药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规范的服务能力。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涉及:
1.医学伦理学与药学伦理学;
2.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与适用指导;
3.有关国家或地区药师的道德标准与规范;
4.药师的责任与价值;
5.药师岗位胜任力与职业风险防范;
6.安全用药文化与用药错误防范策略;
7.药学服务礼仪与情绪管理;
8.优良药房服务规范;
9.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
10.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11.药师执业规范;
12.药学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