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请于7月25日~8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审核,地点: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一楼东大厅。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承诺要签名,单位证明处要有“该同志已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已满**年限的证明并盖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外省市非人社厅单位证书要出具职称审批表和批文);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张上);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和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
取得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学历在医院、护理院等单位的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在药店工作的不接受个人缴纳社保人员报考。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跟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社保缴费记录单上要有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及缴纳年度。
提供报名资料的同时要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如审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伪造、涂改等)证明资料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请考生正确如实填写联络方式,如有代报名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关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以备终审反馈。
(六)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各位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辨认“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信息实不实被退回报名。
(七)10月7日~1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考试教材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事项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查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或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780。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 7月 13日
全国执业药师报名网站统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分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后,执业药师现场审核时间、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医学全在线药师频道将汇总全国各地通知,供考生查看:
全国各省市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汇总
医学全在线会在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敬请关注医学全在线官方微信。
执业药师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