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
(草案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权利、义务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提高药师的职业遥德和业务素质,保障药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合理用药,保护人民徤康,制定本法。
笫二条 依法取得药师执业资格或助理药师执业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含预防、保健机构,下同)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向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药师,包括药师和助理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