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执业药师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对报考条件中“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详见附件。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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