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秦职改办〔2018〕1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8]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3、14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部分科目免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科目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组织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31日-8月13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时30分。
10月6-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开发票的时间为10月15、16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一)免试考生实行考前审核。
免试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 8月13日提交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部分科目免试表、报名表、学历证(建议进行学历认证,或携带学籍档案原件,以免无法查询补充其他材料)、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报名。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二)非免试考生实行考后审核。
考生自行查询成绩,确认全部科目成绩通过后,于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天)起20日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报名表、毕业证(建议进行学历认证,或携带学籍档案原件,以免无法查询补充其他材料)、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进行审核。
六、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
七、报名地点
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33号窗口。
联系电话:3621910或12333。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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