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14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3日 |
上午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4日 |
上午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报名详情请查看: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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