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七、考后资格复核及证书发放
该项考试我市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资料并资格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考后复核预审通知要求,按时提交资料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提交资料复核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复核、证书发放的通知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相关通知。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报名详情查看: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想获取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医学全在线网-执业药师频道;还可关注我们的微信医学全在线官方微信。
执业药师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