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通过考后资格审核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自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预合格考生对资格审核不通过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辩,申辩方式为现场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申辩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核查以上考生单位信息、学历信息和免试材料真伪,对于使用虚假单位或以虚假材料通过考后资格审核的,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律按无效处理,不予核发合格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及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以上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单位信息、学历信息真伪等提出意见,反映问题。反映人的反映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反映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人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0431—89995765电子邮箱:36144977@qq.com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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