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9〕256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为确保证书办理规范、高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及我省通过人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6号)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省通过本次资格考试328人(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证书办理事宜
(一)提交相关资料。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交:1.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证书办理时间为2019年6-8月,逾期不予办理;办理地点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516室(经济开发区昆仑东路76号)
联 系 人:管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65609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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