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省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要求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4.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与本人填报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
5.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在报名时间内到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发路616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大楼19楼1906室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0871-6361731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应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务必准确填写社保编号和毕业证编号等信息,若因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查询的,责任自负。
6.非云南(“53”开头)身份证号的报名人员,需提前准备好本人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的相关材料,即:云南省户籍或截止报名时具有1年以上云南省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且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名称一致等其他相关材料。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进行核查,相关人员应予配合。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7.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8.其余承诺制相关规定,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看,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并理解。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实,核验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属地化管理原则和报名条件;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将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结束后至考试前确认核验不通过的人员,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成绩公布后确认核验不通过的人员,成绩无效。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后确认核验不通过的人员,证书无效。
任何时候发现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情节严重的,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复审
成绩达标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方式将在成绩公布后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yp.yn.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专栏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发布通知,考生必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同时,还将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有举报投诉,将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核并按规定处理。
详情请查看: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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