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617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证书发放按照属地化原则,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地证书发放部门工作安排。
举报电话:12333-0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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