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5〕1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于10月17日、18日举行。考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1)考试科目分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四个科目。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普通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滚动管理。执业资格条件为: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所有科目都是客观题,要在答题卡上回答。
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和允许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某些科目的豁免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1.中医学徒,中专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毕业,在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连续工作满20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5年。
(3)工作年限要求是指申请人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9日,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6日。网站是www.zjrsks.com.cn。
(2)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函〔2015〕7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的档案只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的信息。有网报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没有网报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填报系统的档案中包含了2013年和2014年的报考人员信息。从外省调入的考生视为新考生。
(3)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新报考人员,须于6月29日至7月1日将相关材料寄至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镇江市技术培训中心,桃花坞路255-19号)进行资格审查。pa之后
3.相应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001年及以后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薛鑫电子报名表。com www.chsi.com.cn;非全日制申请人还需提供之前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其复印件;
5.药学(中药)岗位业务工作的有效证书原件。
考生应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己的资格。网上缴费成功的,一旦在考试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被取消资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对纳入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无需现场资格审查即可完成报名。
(五)10月9日至1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
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镇江技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