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经公布。医学在线边肖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复习时间,以免错过报名,耽误考试。详情请查看: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办〔2014〕107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5〕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5日至8月5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5日至8月6日。
(3)缴费时间:2015年7月5日至8月7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六)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
二、考试科目
10月17日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措施。参加全部四科(一级普考)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两科(二级免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允许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其他国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根据原人事部[2005]9号和[2007]78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也可以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2)部分科目的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
1.中医学徒,中专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5年。考试时间及科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考四科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只参加部分免试科目两门考试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按《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2015〕31号)执行。相关资格考试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在“政策与规则”中查询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2)填写申请表。
考生分为两类:老考生和新考生。本文中的“老考生”是指2014年参加过本次考试的人;“新考生”是指2014年第一次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和没有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网上基本信息确认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打印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资格审查。
1.考生自己打印《报名表》,是自己报的,由所在单位初审签字盖章。
2.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就近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注册材料
由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档保存,保存期为1年。3.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单详见附件1.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考试机构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导致答卷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三)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附件: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工作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