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经公布。相信这是目前大部分执业药师考生非常关心的问题。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考试报名相关信息,医学部在网上整理了以下内容。请参考:
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13日17: 30
现场审核时间:8月2日至14日(周六日除外)
缴费时间:8月20日17: 3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6日-12日
考试时间:10月13日、14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号文件(人社部函〔2018〕32号)精神,现将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3日、14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城市。请按照我省考试工作方案(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和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和其他考试管理分别由石家庄和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
2016年或2017年在我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且今年报名时未变更报考级别的老考生,为免试考生。他们只需在网上填写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市级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需要考察的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仍需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完成报名。免试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在省内不同城市报考的,报考人员应准备好报考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第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本地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报名。各地要采取措施,对需要审查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报考免试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对报考免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回头看”,防止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考试作弊。省局还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抽查,加强省级监管。申请人应该真诚地申请。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人社部31号令严肃处理。
第四,严格考试纪律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省、市两级考试管理机构会同公安、行业管理、行业信息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作弊、作弊、团伙舞弊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对各类与考试有关的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1号令的有关规定,如果被检查者有严重违纪和di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案信息进行相似度监控。如果测试答案被筛选为相同答案,测试结果将按无效处理(包括抄袭者和抄袭者)。
动词(verb的缩写)注册过程
(1)时间表。我省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13日17: 30。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 30。
(2)考生报名。此前已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再次注册;未报名的报考人员需要在报名时从报名平台下载身份证照片审核工具软件,使用软件自行审核上传的报名照片(只有审核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然后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并上传照片。
(3)豁免人士的登记。免试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并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完成注册。如果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一定要修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
(四)被检查人员登记。请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保存并提交,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应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于8月2日至14日(周六日除外)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考试费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20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六)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审核。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七)考务上报。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0月6-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科目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七、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1元)。
九、考试值班
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
十、考试用书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十一、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8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3、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