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宜宾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入口已公布。为了帮助你理解,医学在线收集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办〔2014〕107号)、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8〕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如何做好我市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21日(工作日)。
2018年7月21日至8月22日,(三)缴费时间:。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
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10月13-14日,(六)考试时间:.
二、考试科目
十月十三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专业知识(中药)(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专业知识(中药)(二)
十月十四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允许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其他国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根据原人事部[2005]9号和[2007]78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也可以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2)部分科目的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
1.中医学徒,中专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5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均包括四个考试科目。药学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医药考试科目包括:中医药专业知识(一)、中医药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医药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是药学和中医学的共同考试科目。参加4门科目考试(统考水平)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参加两科考试(水平免试两科)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按《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2015〕31号)执行。相关资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上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考生近期免冠照片(白底、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cm3.5)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图、证书等。上传时请谨慎使用。
四、报名程序
考生应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提供的照片工具处理和上传照片。经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2018
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首次在四川报考的老考生,按新考生重新审核资格。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到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按要求签字盖章。(点击下载)
(4)对照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自认为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先电话咨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科(电话附后),以便条件的初步确认及告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宜宾市南岸利民路2号(宜宾市电大对面),咨询电话:0831-2223038.
3.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31-8247733,8247722.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1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的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考试机构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导致答卷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三)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可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