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都很关心2019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8月14日,北京发布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8月19日开始报名。详情如下:
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9日-8月25日
资格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无法完成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网上缴费时间:, 2019年8月29日至9月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22日至10月25日
考试时间:, 10月26日和27日
北京地区2019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8月19日开始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5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8月28日-8月30日
(无法完成网上资格验证的需进行现场审核。各审核点所需材料及具体审核时间请参考考试文件。)
网上支付时间:2019年8月29日-9月3日
考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10月27日
第二,重要提示
1.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完善学历学位信息,待系统验证完成后方可报名。原则上,验证结果将在24小时内返回。请务必检查验证结果。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诚信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虚假不实承诺考生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3.报考人员应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政策文件”栏目,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相关事宜。注册时请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是严禁的。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9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12号)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中心
根据《关于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的函》(药政〔2019〕67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2019〕44号)精神,现将北京市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普通科水平全部四科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专业参考书目见附件1,下同),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或中药学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其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增加1年。
6.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2科考试,免试2科水平:
1.取得药学或医药类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两科
3.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的,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两个科目。
高级职称类别是通过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学药学高级职称。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主任(副)医师、主任(副)技师、主任(副)护士、教授(副教授)等。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技术和护理-3-管理的人员,不符合免考第二专业的条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取得。中专报考人员实行过渡政策,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过渡期结束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要求。
上述报名条件中对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或学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所需学历前后的工作时间之和,其计算到此结束。
日期为2019 年12 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19 年10 月26 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9 年10 月27 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一)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 个考试科目。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二)以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2 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以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1 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参加2018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二科的考生),其2018 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 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 年。
(四)参加2018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免二科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1 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 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 年。
(五)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上报名流程图》(附件2)。
(三)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0 月22 日至10 月25 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 个小时管理,开考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每人每科61 元。
(五)2019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 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也可以直接按照对大纲内容调整后编排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进行备考。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发放等事宜可进入“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
1.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 网上报名流程图
3. 2019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