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社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考试中心函〔2015〕32号)精神,现将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允许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其他民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一年。
(2)某些科目的豁免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
1.中医学徒,中专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二十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十五年。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见下表:
10月17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4336000—163360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18日9:00—11336030药事管理与法规(14336000)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服务,并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至7月6日。考生完成报名后,应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后的照片并确认报名信息。贵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7月8日17: 00前进行网上确认缴费。
三、报名办法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在注册和上传照片之前,申请人必须事先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网报平台只能识别审核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其他软件处理过的照片不会上传到报名系统,导致报名失败。
(2)报名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信息已经确认的,申请人可以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考试结束后如需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者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0851-86807315、86859976),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并取消考试状态。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完报名信息后,一定要重新确认报名信息。
(5)缴费成功后如需修改缴费,前往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6)对于有效分数超过一年的考试,申请人将被视为
5.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二科180元,四科200元。
贵州省2015年执业药师网上报名入口已经开通(点击进入)
根据国家规定,考场设在贵阳。
四、考场设置
考试是滚动考试,两年一个周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考试,参加部分免试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所有考试都是给客人的。
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六、考试教材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请考生到专业书店自行购买。
七、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51-86807315、86859976.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报名参加考试。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5日
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大连市、武汉市和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为做好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经调研论证,提出了《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审核通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的意见,现由我-中心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共同发布该目录,供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参考。
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是对原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合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可根据报考考生的学校、学历、专业名称、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报考者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专业参考目录,综判断。
贵州省2015年执业药师网上报名|注册信息问题
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附件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
附件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人事考试中心
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