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试院发《2020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如果想顺利完成执业药师考试,一定要注意落实新冠肺炎的相关防控要求。医学在线边肖编译如下。请检查一下!
2020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措施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充分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一般应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下载打印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以下简称 《承诺书》 ),应做好准备期间的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确认签字。在上海或考前14天已经到达上海的考生,除非必要,建议不要离开上海。
例如,参加二、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 《承诺书》 ,每科目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在进入考点、考场时,应分别主动交给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参加“施工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目标控制”、“建设项目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监理案例分析”四个科目,应打印、填写并携带《承诺书》四份。
考生在进入三、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点时,需接受安全检查和防疫指导,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纸质《承诺书》和上海市‘带报考代码’。经核实,上海的'带申请代码'显示绿色代码(当天更新),温度检查为& lt37.3,且无异常情况,可以报考。
四、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在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的考生。
2.在考试前14天内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呈阳性的考生。
3.考前14天内来自或经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考生。
4.考试当天,考生的上海“带报考代码”显示为红色代码考生。
5.仍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随访和医学观察期间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满前仍未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因国内疫情高风险和有国外居住史而未解除隔离的人员。
6.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五、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
1.考试当天,如果考生的上海“随申请代码”显示为黄色代码,则必须在考试前7天内出示上海市指定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护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其进入备用考场进行考试。考试时,他/她必须全程戴口罩。
2.考试当天,经现场检查和两次复查,考生体温37.3的,须在考试前7天内出示上海市指定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护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其进入备用考场进行检查。检查时,他/她必须全程戴口罩。
3.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经过国内疫情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考试前7天内在上海市指定医院出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护人员评估同意后,
2.备考期间,考生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区域,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戴口罩,各种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两点一线”。
3.要求考生在考试当天自带口罩。除了检查身份时要摘下口罩外,他们进出考点和考场全程都要戴口罩。考试时,考生自己决定是否戴口罩。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一直戴口罩。
4.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理。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符合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入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再递补;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院。
5.鼓励考生自行参加考试。送考者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次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安排,错峰离开。
7.考生作出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居住史和接触史,
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八、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附件: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0年度上海市各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体温监测起始日期表
序号 | 考试项目 | 考试日期 | 考前14天体温记录 |
1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9月5、6日 | 8月22日 |
2 | 注册测绘师 | 9月5、6日 | 8月22日 |
3 | 监理工程师 | 9月5、6日 | 8月22日 |
4 | 经济高级(机考) | 9月12日 | 8月29日 |
5 | 一级建造师 | 9月19、20日 | 9月5日 |
6 | 出版 | 10月11日 | 9月27日 |
7 | 审计 | 10月11日 | 9月27日 |
8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第一周10月17、18日 | 第一周10月3日 |
9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10月17、18日 | 10月3日 |
10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10月17、18日 | 10月3日 |
11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7、18日 | 10月3日 |
12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结构、土木、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 | 10月17、18日 | 10月3日 |
13 | 统计 | 10月18日 | 10月4日 |
14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10月24、25日 | 10月10日 |
15 | 执业药师 | 10月24、25日 | 10月10日 |
16 | 社会工作者 | 10月31日、11月1日 | 10月17日 |
17 | 咨询工程师 | 11月7、8日 | 10月24日 |
18 | 注册计量师 | 11月7、8日 | 10月24日 |
19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11月7、8日 | 10月24日 |
20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11月7、8日 | 10月24日 |
21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11月14、15日 | 10月31日 |
22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11月14、15日 | 10月31日 |
23 | 翻译专业资格 | 11月14、15日 | 10月31日 |
24 | 经济初中级 | 11月21、22日 | 10月31日 |
不在表格内考试的体温监测起始时间依此类推。
下载附件:
附件: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