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 月2日,连云港市某县某大酒店发生一起重笫澄镏卸臼录筒偷?281人中相继有202人发病。该县防疫站立即派人赴现场作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监督处理。
1、中毒基本情况:
2001年10 月2 日中午和晚上,该大酒店承办6家喜庆宴席共121桌,累计1281人就餐。从10月2日17时到第三日上午10 时许,在进餐者中,陆续发生以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轻微发热等症状为主的病人191名。该县防疫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填写了《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并派人到医院和大酒店现场作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监督处理,进行个案调查,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⑴有191例中毒者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食物中毒总罹患率14.91%(191/1281),其中中餐68桌的710人中,发病161 人,罹患率为22.68%(161/710);晚餐53桌571人中,发病30人,罹患率5.25%(30/571);无死亡病例发生。
⑵调查的191例病人中,男性93人,占48.69%,女性98人,占51.3%;年龄最小2周岁,最大68岁;在县级医院治疗98人,乡级医院治疗10 人,村级卫生室治疗81人,自行服药2 人。
⑶病人分布县城区及周边五个乡镇。来自苏州、北京、泰州等地在该酒店就餐人员也有发病。
⑷餐后5小时发生首例病人,潜伏期5--34小时,83%的病例集中在8--15小时后发病,平均潜伏期11.58小时(见附表1)
⑸临床表现:中毒病人表现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或伴低热等症状。其中恶心占83.77%(160/191);呕吐1次以上37.70%(72/191);腹痛表现为上腹部绞痛转至全腹痛为主,占95.29%(182/191);腹泻1次以上占100%(191/191),以稀水样便为主,无脓血便;头痛占39.27%(75/191);头晕占33.51%(64/191);部分重病人有脱水症状(见附表2)。经抗生素治疗,中毒病人很快恢复。病程以1--3天为主,少数人超过3天。与中毒患者接触的人群未发现传染现象。
2、对可疑中毒食物的调查及结果:⑴对10月2日大酒店所有食品,酒店当事人口述都为现买,验收和使用过程未发现有变质现象。⑵在191份中毒者的《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中,在共同进餐的“食物名称及数量”栏内,有162份仅填餐桌上菜“全吃”,没有详述,另29份表中食物名称列有餐桌食品3~8种,均无进食量说明;⑶对共同进餐但未发病者未作可疑中毒食物调查;⑷酒店在食品卫生监督员到达之前,已擅自清理了剩余食物及半成品和原料,及时封存采样工作未能进行;剩余食物是否引起其他人或动物中毒未能查证;⑸对客家自带的酒水、饮料、蛋糕、果胨等食品,未在个案调查中提及,未采样检测;⑹在事发第四天(个案调查于第三日结束)及以后是否还有中毒病例发生未追访。调查结果:有毒食物无法确定。
3、酒店现场调查情况: 医学全在 线www.med126.net
大酒店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是当时该县最大餐饮场所,2001年5月22日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5 月28日新酒楼正式启用。
酒店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员工80人,本年度已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74人,其余6人(女性20岁3人,35岁2人,男性20岁1 人)未取得健康证明参加工作。厨师长1989年开始工作,副厨师长1987年开始工作,都经过两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其他员工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未见记录或证明;员工名单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已张贴上墙;冷菜间无杀菌消毒设施,无工作人员的更衣室,下水道不通畅;洗刷餐饮具无专用水池,与清洗蔬菜、肉类等混用;消毒后的餐具未及时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餐饮具贮存柜内外无“已消毒”、“未消毒”等标记;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盆碗碟等工具容器未见生熟分开标记;冰箱内食物无生熟分开标志,冷冻柜内熟食牛排和冻鸡、冻鱼合并存放;无食品原料初加工场所,无原辅料仓库,有无误用已污染或变质的辅助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