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
一、病因:
1.感染性疾病:
2.恶性肿瘤
3.病理产科
4.手术及创伤
5.全身各系统疾病
二、临床表现:
1.出血倾向:自发性、多发性。
2.休克或微循环衰竭。
3.微血管栓塞。
4.微血管病性溶血:进行性贫血,贫血程度与出血量不成比例。
三、诊断:
临床表现:
1.存在易引起DIC的基础性疾病。
2.有下列两项以上临床表现:
a.多发性出血倾向
b.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
c.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状、体征
d.抗凝治疗有效
实验室检查:
1.血小板<100×109/l(肝病、白血病则<50×109/l),或有下述二项以上血浆血小板活化产物升高:b-TG、PF4、TXB2、GMP-140。
2.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1.5g/l或进行性下降(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1.8g/l,肝病<1.0g/l),或>4g/l。
3.3P试验阳性或血浆FDP>20mg/l(肝病时>60mg/l),或D二聚体水平升高或阳性。
4.PT缩短或延长3秒以上或呈动态性变化(肝病时延长5秒以上)。
5.纤溶酶原含量及活性降低。
医 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6.AT-III含量及活性降低。
7.血浆FVIII:C活性<50%。
四、治疗:
1.治疗基础疾病及消除诱因
2.抗凝治疗:
a 肝素:鱼精蛋白1mg中和肝素100u
b 其它:右旋糖苷、噻氯匹定
3.补充血小板及凝血因子:
血小板<20×109/l,疑有颅内出血或其他危及生命之出血者,需输入血小板悬液。
4.纤溶抑制药物:
与抗凝剂同时应用
适用于:a.基础病因及诱发因素已去除
b.有明显纤溶亢进的临床及实验室证据
c.DIC晚期,继发性纤溶亢进已成为迟发性出血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