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脑膜刺激征:
为脑脊膜和神经根受刺激性损害时,因有关肌群反射性痉挛而产生的体征。
(1)颈强直:颈前屈时有抵抗,头仍可后仰或旋转;
(2)Kernig征:仰卧,屈曲膝髋关节呈直角,再伸小腿,因屈肌痉挛使伸膝受限,小于130°并有疼痛及阻力者为阳性。
(3)Brudzinski征:①颈症:仰卧,屈颈时引起双下肢屈曲者为阳性。②下肢征:仰卧,伸直抬起一侧下肢时,对侧下肢屈曲为阳性。
脑膜刺激征主要见于脑膜炎、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压增高和脑膜转移瘤等。颈部征亦可见于后颅凹、环枕部或高颈段肿瘤。
六、植物神经系统
[解剖生理]
植物神经支配内脏器官、腺体、血管和立毛肌等,分为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两面三刀大系统。其中枢部分包括大脑皮层、丘脑下部、脑干及脊髓侧角细胞(含骶髓相当于侧角部分)。丘脑下部系植物神经系统重要的皮质下中枢,其前部为副交感神经代表区,后部为交感神经代表区。通过大量联系纤维,调节机体水、盐、脂肪代谢和垂体一内分泌功能等。脑干则有司理呼吸、心跳和血管运动等的中枢。其周围部分的交感神经系统,节前纤维起自胸1一腰2的脊髓侧角细胞,经相应前根和白交通支进入两侧椎旁由交感神经节(颈部只有上、中、下三个)组成的交感神经干,然后在交感节内或穿越交感干到椎前神经节内,或直达脏器附近或其壁内,更换神经元再发出节后纤维,支配汗腺、立毛肌、胸腹腔脏器和瞳孔扩瞳肌。周围部分的副交感神经系统,其节前纤维起自脑干内脏运动神经核(如涎核、背运动核等)及骶髓2-4节侧角区,分别经Ⅲ、Ⅶ、Ⅸ、Ⅹ对颅神经和骶2-4前根至头面部及内脏附近或其壁内更换神经元,再发出较短的节后纤维,支配瞳孔约肌、唾液腺、内脏、膀胱和肛门括约约肌等。
[检查方法及临床意义]
1.皮肤颜色和温度:观察肤色,触摸其温度,注意有无浮肿,以了解血管功能。血管功能的刺激症状为血管收缩、皮肤发白,发凉:毁坏症状为血管扩张、皮肤发红、发热,之后因血流受阻而发绀、发凉,并可有浮肿。
皮肤划痕试验:用骨针在皮肤上稍稍用力划过,血管受刺激数秒后收缩,出现白色条纹,继以血管扩张变为稍宽之红色条纹,持续10余分钟,为正常反应。若红条纹宽达数厘米且持续时间较长至呈现白色隆起(皮肤划痕征),则表明有皮肤血管功能失调。
交感神经损害时,其支配体表区内少汗或无汗:刺激性病变则多汗。
2.毛发指甲营养状况:注意皮肤质地是否正常,有无粗糙、发亮、变薄、增厚、脱落溃疡或褥疮等;毛发有无稀少,脱落;指甲有无起纹,枯脆、裂痕等。
周围神经、脊髓侧角和脊髓横贯性病变损害植物神经通路时,均可产生皮肤、毛发、指甲的营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