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社发局、县卫生局、局属及系统各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省
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规定(2006年版)》(卫医发〔2006〕125号文)和卫生部第52号令《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要求,请认真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报名时间
1、2009年2月22日—3月15日(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时间:2009年3月16日—4月10日
三、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凡申请参加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者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站(
http://www.nmec.org.cn)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最高医学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在网上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报考信息后,将本人照片(小二寸)按报名规格的要求传送照片,必须准确无误并打印;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名称)或现场拍照,制作费用自理;
5、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50元,执业助理医师230元;
6、凡申请报考
资格者须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人员报名工作,于2009年3月26日前将报名册(附件2)及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审核,局属各单位、民营医院、各社会医疗机构(个人)直接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逾期不予受理0。
五、考试时间:实践技能考试7月份进行,综合笔试9月份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考生复习资料由青海省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提供,费用自理。
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指导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