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第14号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4月15日。
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9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4号公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上正式报名将于2009年2月20日上午9:00开始,3月23日上午9:00截止。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