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临床和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现将《黑龙江省2009年临床和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检查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检查评估工作。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实施决定着考试能否顺利、高质量的完成。实施基地检查评估对有效促进基地建设,规范考试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
二、学习领会《评估方案》。《评估方案》既是省厅对各考点、考试基地检查评估的要求,更是各考点、各基地建设和考试实施的标准和规范。各考点要学习和掌握相关标准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实施工作。
三、积极开展自我评估工作。各考点要按照《评估方案》的要求,先对基地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基地建设达标,考试实施规范。
四、充分做好评估准备。各考点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考区检查评估的准备,配合考区的检查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考试基地建设,确保实践技能考试顺利、规范、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 考试 评估 方案 通知
抄送:卫生部医政司,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处室)。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印发
黑龙江省2009年临床和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检查评估方案
为加强各考点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促进实践技能考试科学规范实施,省卫生厅决定对各考点的临床、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评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指导思想与原则
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部长令〔1999〕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评估办法(试行)》和《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版)》等考试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实施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保证考试的安全有序、公正公平。
评估工作遵循依法执考、安全有序、以评促建、重在管理的原则。
二、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下发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年版)》和《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细则》的要求对各考点的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三、检查评估方法
检查评估方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走访考务工作人员、问卷调查等形式。评估结束后,评估组与考点交换意见,并向卫生厅党组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交评估报告。
四、检查评估人员组成
检查评估组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及考区考务工作人员等组成,一般2—4人。
五、检查评估时间
评估的时间:6月20日—7月15日。
六、检查评估有关说明
考点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估结论为不达标。
1. 出现试题泄露事件;
2. 出现保密材料未按规定销毁情况;
3. 出现答卷遗失、泄露;
4. 出现有组织的考务人员或考官舞弊行为;
5. 出现大面积(《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确定的相应舞弊范围》)的考生舞弊现象。
七、检查评估工作要求
(一)各考点要参照本《方案》内容积极对本考点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实施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面落实考务工作。
(二)检查评估组人员在接受统一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掌握和执行有关考务管理规定。对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实施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实践技能考试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对在2008年度检查评估中问题较多的考点,将增派检查评估人员,实施严格、有效、重点检查评估,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执考能力和考试质量。
(四)各考点要积极配合检查评估组的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向检查评估组汇报实践技能考试相关工作情况,接受检查评估组对本考点的检查和评估,共同促进考务工作开展。
(六)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考点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完成情况和各市(行署)、系统卫生行政部门评选医政单项工作先进的重要依据。
(七)各检查评估组在完成检查评估工作的3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的检查评估情况报告,与电子文本一并上报省卫生厅。
附件:
1.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细则——临床类别
2.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站场地设施具体要求(临床类别)
3.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细则——口腔类别
4.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站场地设备具体要求(口腔类别)
附件1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细则
(临床类别)
考点名称: 考试基地名称: 评估时间: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分值 (分) |
小计 (分) |
评估方法 |
评估情况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备注 |
基地 建设 |
1.组织 领导 |
基地设主任1名,3个考站各设负责人1名。 |
2 |
2 |
查机构与负 责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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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 建设 |
建立并熟悉试卷保密管理制度(包括试卷存放、使用、回收等各流程的管理要求、人员职责等)、考官职责和执考要求、实践技能考试工作规程、考试成绩管理制度、实践技能考试监管与违规处理制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6 |
6 |
查看各种制 度、规定、 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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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地 设置 |
基地位于本考点内承担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医院或高等医学院,交通便利;基地有考点审核批文,并报考区备案。 |
3 |
7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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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标识清楚醒目、划定警戒区域;有考生须知、违规处理规定、考试安排表、考站分布图、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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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接待处、候考室、考试资料临时保管室,配备接待员。 |
1 | |||||||
设置饮水处、座椅,急救箱等。 |
1 | |||||||
4.考站 设置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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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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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宽敞明亮、安静整洁,有防暑降温设施。 |
1 | |||||||
2)各考站标识清楚。考组相对独立,互不影响。 |
2 | |||||||
3)考试单向流动,考生间不交叉。 |
2 | |||||||
各站要求 |
一缓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分值 (分) |
小计 (分) |
评估方法 |
评估情况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备注 |
1)第一考站:考场面积满足考试要求;考生前后左右间距应在80cm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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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考站:每考组考试所需物品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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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考站:计算机设备符合要求。 |
4 | |||||||
5.考官管理 |
考官配备符合临床类考官条件。 |
7 |
15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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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考官、总考官、主考官和考官正确履行考官职责。 |
1 | |||||||
考点组织的考官培训有计划、有教材,培训和考核结果报考区。 |
1 | |||||||
考点对考核合格的考官颁发证书及考官证;考官聘任名录及时上报考区备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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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装规范、佩戴考官证上岗。 |
1 | |||||||
考官执考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
2 | |||||||
考官执考业务熟练、无启发性提问、暗示和作弊行为,评分公正、准确。 |
2 | |||||||
考试 实施 |
1.考务人员管理 |
考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配备保密员、监考员、巡考员、引导员、医疗人员、保卫人员、考试设备设施维护人员。 |
4 |
8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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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考试安排;熟悉“考试纪律”、“考试规则”。 |
3 | |||||||
佩带执考证件 |
1 | |||||||
2.考务管理 |
核查考生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明。 |
1 |
10 |
实地查看、检查记录和抽查考生评分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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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禁携物品存放符合规定,草稿纸统一发放。 |
1 | |||||||
采用随机的方法抽取题组号。 |
1 | |||||||
按有关规定,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
2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分值 (分) |
小计 (分) |
评估方法 |
评估情况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备注 |
考试期间保证所有考试资料齐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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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册中成绩记录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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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录入按时、准确,无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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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密管理 |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包括主考官、考官)签写保密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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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和检查保密责任承诺书和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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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保管符合有关考试保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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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使用、回收、销毁考试资料手续完善、无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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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清点及处理考试资料,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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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风考纪 |
考试规定执行情况:考务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严格执行考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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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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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秩序:考试秩序良好,考试进行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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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处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及时上报和处理违纪行为,处理结果有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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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在考试期间向基地派驻巡考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考区值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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