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对青海省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批复》(卫医考委发〔2010〕5号),现将我省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公布如下:
临床 :
西宁市324分
海东地区288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274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247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西宁市146分
海东地区139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133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120分
口腔 :337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4分
公共卫生 : 274分www.med126.com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78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 : 329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165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 :366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9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 : 306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助理 : 13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 :315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9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 :316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助理 : 153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 :316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4分
中西医结合 : 308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67分
特此通知。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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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青海省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独立划定,与全国统一分数线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