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单 位 |
时 间 |
3月24日 |
市一院、市二院、中医院、心血管 |
13:30—17:00 |
3月25日 |
肿瘤医院、妇儿医院、传染医院、口腔医院、精神病院、皮肤病医院、疾控中心、监督所及其他局直单位 |
13:30—17:00 |
3月26日 |
红旗医院、附属二院、神经精神、209医院、北方、同济、五院、博爱、虹桥、现代及其他中省直、企业、民营医院www.med126.com |
8:30—11:30
13:30—17:00 |
3月29日 |
东安区、西安区 |
8:30—11:30 |
爱民区、阳明区 |
13:30—17:00 | |
3月30日 |
宁安市、东宁县 |
8:30—11:30
13:30—17:00 |
3月31日 |
林口县、穆棱市 |
8:30—11:30
13:30—17:00 |
4月1日 |
绥芬河市、海林市 |
8:30—11:30
13:30—17:00 |
4月2日 |
受理各单位补报名 |
8:30—11:30
13:30—17:00 |
注:户籍在牡丹江市的外地考生可在此期间随时报名。
二、工作要求
1、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坚决取缔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查责任者,严肃处理。为考生舞弊提供方便的医疗机构予以全市通报并记入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档案。
2、各医疗机构应当对考生的学历、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试用机构为考生所出具的考核合格的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均须加盖本机构公章,盖试用机构职能部门印章无效。
3、为保障考点报名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试用机构报名时间安排表”的要求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补报,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