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申请表打印后内容一定要认真核对,尤其是考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确认后签字。
二、未在网上报名到现场补报者,须提供电子版
照片上传(照片规格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其他材料同前。
三、今年卫生部对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作了较大调整,我县以执行上级规定为主,涉及到一些专业无法报名的考生,请及时转岗。
若现在属于边缘文凭的考生,请抓紧考出,否则何时政策调整将被淘汰掉。
四、在我县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大专、本科考生,尽可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查询证明(网页打印下来)。
五、为严肃报考纪律,坚决杜绝虚假文凭骗取报名资格,现再次重申如下:若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假文凭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若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也一并注销,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及试用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六、实践考试准
考证于6月下旬发放,届时考生自行到县办.证中心卫生窗口直接领取,具体时间请关注:宁海卫生网站。
七、关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说明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指文凭上的发证日期;
申请级别:分《执业助理医师》和《
》二种(考生只选一种);
申请类别:1、临床
(代码11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10)
2、口腔
(代码12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20)
3、公共卫生
(代码13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30)
4、中医
(代码140)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40)
5、中西医结合
(代码15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代码250)
试用期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地址及执业登记号码,必须规范填写;
试用时间:必须填写在2010年8月31日前;
试用岗位类别:与报考申请类别相同;
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可用优秀或良好描述;
试用期满一年考核情况:必须填写合格,并由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此证明适用于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或者本科生直接报考
者)
八、《2-5年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说明
工作截止时间填写2010年12月31日,工作年份实足计算,中专文凭的执业助理报考
者工作必须满五年,大专文凭的执业助理报考
者工作必须满二年;
岗位:指的是申请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五大类,类同第九条描述);(此证明适用于执业助理报考
者)
注: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后,可能涉及注册证书重新制作,现注册证书上的时间若无法证明达五年者,请及时去县办.证中心查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单位公章名称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相符。
十、《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与《执业时间证明》根据考生不同情况只选其一就行。
十一、考生试用岗位、工作岗位和报考岗位必须与试用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相符,如:临床专业毕业生在中医诊所试用则证明无效,必须在有中医科的医疗机构内试用。
十二、若试用机构在村卫生室,而卫生室负责人是乡村医生者则证明无效,必须要在执业(助理)医师带领下试用(但负责人本人要参加考试的可以用)。
十三、未尽事宜现场咨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