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1年12月8日会议讨论决定,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 :356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5
口腔 :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2
公共卫生 :332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 :348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7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 :348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7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 :302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 :30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 :322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6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 :32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62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 :36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9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 :36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9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 :344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8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 :34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8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 :248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3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 :269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34
中西医结合 :36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