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资料自上向下排列顺序为:确认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必须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为户籍证明则放在确认表后)、报名表、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单位及报考类别。)、毕业证书复印件2张、学历查询结果(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上报的原件资料有:毕业证书(内芯)、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提供(一)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
报名时单位填写一定要规范,例如:“苍南县XX医院”、“乐清市XX医院”前面不能加“温州市”, 以此类推〔以自己所在的县(市、区)为单位名称的开头〕。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三)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考类别中选择“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或“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四)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向所在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考点不接收个人递交报名材料。
(五)本通知同时在县卫生局网站(http://wcws.66wc.com)上公告。附件1、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3、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可自行下载。
(六)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报名。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