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4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如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具体时间由所在行政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杭州卫生信息网(www.hzws.gov.cn)、杭州卫生人才培训网(www.hzwsrcpx.com)和各辖区卫生局的通知。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为依据,考生可在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二)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1.在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下同)工作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符合《 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5.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三、提交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 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7.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8.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