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事局,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5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3月16日-4月6日。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5日。
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为9月8、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程序、时间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相同。
二、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须知、流程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标准照片。
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在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二)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由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集体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医疗卫生机构集体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应集中提交考生报名所需材料,以及《2012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市、区)卫生局设立报名点,分别负责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资格初审等工作。开发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社事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除医院外)考生的资格初审。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事局在完成报名资格的初审后,按照规定时间将考生报考资料汇总,报市医考办审核,同时提交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市医考办地点:阜阳路95号政通大厦B区2楼(阜阳路桥南100米,路西)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应有完整的报名序列号);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的考核合格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律为二代身份证);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身份证明原件应真实有效;除毕业证书原件外,其他原件经报名点审查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