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 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为进一步做好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采取单位集中报名的形式,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按要求把考生提交的材料收集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区卫生局医政科405室完成现场审核工作。
2、各单位须对报名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确认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签注“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公章。除毕业文凭外,其他证件原件可交还考生本人。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江北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