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8.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 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一)全省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5日,我市具体时间另定,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二)全国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方式:
报名费、实践技能考试费和医学综合笔试费的收费方式按考点、考试基地规定。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三)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考类别中选择“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或“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四)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向所在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考点不接收个人递交报名材料。
(五)我市考试现场报名确认点为:市属、德清、长兴、安吉、吴兴、南浔。
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市属 2760185 德清 8283795
长兴 6028384 安吉 5310430
吴兴 2289770 南浔 302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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