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有巴比妥酸盐、鲁米那(有时)、氟奋乃静(少见)、美沙芬、可待因、羟保泰松(治疗1周后)、双氢氯噻嗪、洋地黄(少见)、噻嗪类、利尿酸、乙烯雌酚、雌激素(若干星期后)、他巴唑、磺化钾、降钙灵(个例)、扑尔敏、呋喃啶、青霉素(粒细胞减少)、羟苄青霉素(一时性)、红霉素、林可霉素(可逆)、链霉素(全血细胞减少)、新霉素(在严重巨幼红贫血时)、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制霉菌素、吡嗪酰胺、氨基水杨酸、氨基安息香酸、光辉霉素、硫秋水仙碱(偶尔)、右旋苯异丙胺、噻唑苯咪唑、锑化合物。
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药物有安眠酮(个例)、三氟吡啦嗪、氯丙嗪(伴紫癜)、肼苯达嗪(伴紫癜)、维生素K、金霉素、氯喹、铅、砷剂。
吩噻嗪、安替比林、左旋多巴、非那西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致血小板减少。
阿司匹林减少血小板存活时间(伴此癜)。氨甲喋呤和环丝氨酸引起巨幼红细胞贫血致血小板减少。乙氨嘧啶引起血小板减少伴严重的巨幼红细胞贫血。青霉胺致血小板减少伴皮疹。苯引起血小板减少最常见,可能系骨髓中毒作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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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多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300×109/L)见于继发性的(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样脾肿大)和原因不明性的增多(伴白细胞增多症、原发性的嗜中性多核细胞增多症)。
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800×109/L)见于扩散的癌、何杰金氏病、网状细胞瘤、细菌感染、结核、结节性多关节炎、急性或慢性出血、脾肿大、脾发育不全或脾萎缩、肝硬化、慢性胰腺炎和创伤。
2.减少血小板减少症(<100×109/L)见于末梢的:血小板破坏(大量输血)、脾功能亢进(释放障碍)、病毒感染(风疹、肝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水痘、流行性腮腺炎、存在红细胞凝集素或血小板成熟缺陷)、由药物引起的免疫变态疾患;中枢的:骨髓发育不全(中毒、辐射、抗感染治疗、防惊厥药、免疫抑制、铁缺乏)、先天性发育不全(范可尼综合症)、成人原发性骨髓发育不全及由骨髓生成障碍导致的单纯血小板减少。
【医学决定性水平】
1.700×109/L以上,存在感染或凝血机制的紊乱或贫血等。
2.60×109/L以下,存在出血或传染病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