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关于做好2015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通卫中〔2015〕6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根据《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苏中医政[2012]20号),省中医药局定于今年5月下旬统一组织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现就中医出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按照原卫生部第52号令要求,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前学习期满三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符合《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其他有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15日
报名地址:南通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包括实践技能考核和理论综合笔试两部分。考核时间:5月下旬,考核地址:南京市(具体时间和地址见准考证)。
四、报名程序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向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南通市卫生计生委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局。省中医药局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五、申请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一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证件照片4张;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1-6复印件由负责初审和审查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报省中医药局复核留存。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传统医学出师考核报名组织工作,及时将考核报名有关事项及要求在本辖区内相关媒体、网站进行通告,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日,领取地点为市卫生计生委。
(二)各地要落实责任,严格初审,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系人:宋 倩;电话(传真):85053675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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