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鞍山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6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
2016年7月1-15日,具体时间待通知。
2.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2016年9月,具体时间待通知。
二、考试地点
1.实践技能考试:口腔、公卫类别的考生在沈阳考试,其他类别的考生在鞍山考试。
2.综合笔试:口腔、公卫类别考生在沈阳进行笔试,其他类别的考生在鞍山进行笔试。
部队考生的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工作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至3月17日24时截止。考生必须在此其间完成网上信息录入,并上传照片(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半身标准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报名表(或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自行打印一式两份。注意填写的报考单位名称必须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相一致,口腔、公卫类别考生的考点填写“鞍山”切勿写成“沈阳”,网报的各项内容需要填全并要反复核对,切勿填错。
请各单位督促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截止后一律不能补报。
(二)现场审核
自今年起,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市)、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区卫计局统一上报本单位、本地区考生的审核材料,市卫计委不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申请。
研究生在读期间一律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3月18日前,考生应将报名材料按如下要求上交:
1、城区内市直管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的考生将材料上交到本单位;
2、县、区机构(含县、区级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的考生将材料上交到所在的县、区卫计局医政科。
3、部队考生将材料上交到部队医疗单位驻地的县、区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