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1456号)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报考级别 |
报考类别 |
收费(元) |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310元/人 |
口腔 |
410元/人 | |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92元/人 | |
执业助理 医师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290元/人 |
口腔 |
390元/人 | |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72元/人 |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
372元/人 |
2016年西医类(临床、口腔、公共卫生)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务必于4月20日前缴纳技能考试费用,技能考试通过后,于8月30日前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中医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生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网上缴费问题请咨询400-1500-800)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上的条形码或身份证在系统中查找考生填报信息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2016年起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二)昌平区卫计委负责昌平区考点考生现场审核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lindalemus.com/wsj//)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四)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由昌平区卫计委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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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信息:
2016年
考试报名缴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