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 报名时间 > 正文:广州市海珠区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的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有关做好2021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公告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的内容,相信很多医师资格考生都在关注,医学在线编辑为大家整理公文的要求如下:

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广东省考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0〕51号)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及报名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海珠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医师资格考试正常顺利开展,确保各项考试事项能够及时通知落实,各报考机构应建立“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联系人”,负责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报名、缴费、发证等一系列考试工作的联系。各报名者请将联系人姓名、电话交海珠区报名点留存。考试工作中途如有更换联系人,应及时向海珠区报名点申报更新。

二。拟报名参加2021年海珠区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请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前到现试用(工作)单位进行试用备案。2021年报名“医师资格考试”时,作为报名材料之一,需要提交《广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附本人信息页),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管理部门盖章备案。

三。所有报考人员填写《广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见附件1)时,应如实填写“试行时间”一栏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8月31日”。考生试用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四。海珠区辖区内的报考人员决定接收医学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由报考人员指定的联系人填写本单位《广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见附件1),并要求电脑录入。Excel格式字体大小为11字,每页10-15个考生条目,可单面打印,清晰。打印后一式三份,每页都要加盖机构公章和填表人亲笔签名。纸质版(一式三份)和Excel电子版(请发送至hzfzzd123@163.com邮箱)到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宝龙街7号吴一龙大厦)备案。同时附上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报考机构考试工作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5.备案经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广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提交一式三份,加盖审核公章,广州考点、海珠报名点、报考机构各留存一份。

6.已参加2020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行岗位试工或工作,计划继续报名参加2021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报名手续。明年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时,可以将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作为报考材料之一,而不是《广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报名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

七。所有备案工作结束后,广州考点将生成备案人员总名册,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八、体检部门重申要求。

1.为

附件:广州考点2021年广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报汇总表(医疗机构填写)。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2020年10月22日

以上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文章,由全在线医学编辑整理收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文章要时刻关注全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栏目!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