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卫生局,相关医疗单位及考生:
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我市医师执业注册审核登记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等考核工作的通知》(维基办医〔2018〕84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的;
(二)暂停医师执业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消失后申请重新注册的;
(3)注册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仅限于临床类别范围内),但未取得拟变更专业的省级以上高等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执业注册后申请重新注册的。
二、考核时间
2020年10月30-3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方式
全省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17日。考生登录河北省医学会网站“报名区”(http://www.hebmda.com),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
四、资格审核
(一)2020年9月21日前,省市医疗机构考生实行属地管理。考生持《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所辖县(市、区)卫生局上交报名材料并进行初审。
(二)各县(市、区)卫生卫生局实行属地管理,负责收集本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含省、市)考生的《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9月22-23日,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3)各县(市、区)卫生局报送材料时,请携带电子版《2020年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考生信息登记表》(表格样本见附件)。
五、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或申请重新注册的,须提交省、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连续培训6个月以上,考核合格的证明;
(5)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应向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即考生所在单位的上一级医疗机构,包括省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交两年系统培训或两年专业培训或两年总系统培训和专业培训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执业证书的,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市级以上预防保健机构出具连续3个月以上的培训证明。
(七)近期正面2寸白底免冠照片,必须与《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六、准考证打印
今年下半年网上打印准考证。请于2020年10月23日-29日登录河北省医学会官网(http://www.hebmda.com)个人账号进行打印。
七、成绩发布及合格证领取
考试成绩将于11月16日在河北省医学会官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成绩。11月21日至25日,可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领取考试合格证明或通过快递领取。
八、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取消重新考试
(3)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考试中心,地址:建设南街188号,电话:67502380。
附件: 《2020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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