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下半年医师注册
评估工作通知
县(市、区)卫生局及相关医疗单位: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我市医师执业注册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等考核工作的通知》(维基办医〔2018〕84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的;
(二)暂停医师执业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消失后申请重新注册的;
(3)注册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仅限于临床类别内);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执业注册后申请重新注册的。
二、考核时间
定于2021年10月20-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报名方式
全省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9月5日。考生登录河北省医学会官网(http://www.hebmda.com),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
四、资格审核
(一)2021年9月5日前,市属医疗机构所有考生实行属地管理。考生持《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所辖县(市、区)卫生局上交报名材料并进行初审。
(二)各县(市、区)卫生卫生局实行属地管理,负责收集本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含市政府)考生的《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9月7日至9日,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提交邢台市卫生健康委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3)报送材料时,各县(市、区)卫生局应携带电子版《2021年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
五、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原件《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如有执业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生健康申明卡和安全检查承诺书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的,提交注册机关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6个月以上的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拟执业机构的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医师暂停执业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注册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注册机关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变更执业范围申请人应当取得执业证书并提交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类别其他专业系统培训满两年或者完成专业培训满两年或者完成系统培训和专业培训合计满两年,《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执业证书的,应当出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市级以上预防保健机构连续3个月以上的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须与《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六、准考证打印
请于2021年10月15日-19日登录河北省医学会官网(http://www.hebmda.com)个人账号打印。
七、成绩发布及合格证领取
(1)11月22日,考试成绩将在河北官网公布
(1)考试前,所有考生应检查体温,出示河北卫生码和行程单码,核实身份信息。只有河北的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人才能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请参考《准考证》。
(二)各县(市、区)接到通知后,要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材料初审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材料审核。
X.特别提示
(1)报名的考生需要将以上材料放入一个档案袋,逐一建档。
(2)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本辖区各医疗机构,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提交。
(3)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培训中心,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201号,咨询电话:0319-5215886。附件:
1.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医师执业注册考核考场告知书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2021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医师执业注册考核考场告知书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1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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