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发布了信息,延边考点应届考生需要上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医考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考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或7月),请在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上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自行委托信任的代理人代办,同时建议多名考生由同一代理人一并办理。
考生也可以将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邮寄至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延吉市河南街95号,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3医考科,电话:0433-2814081。
注:试用起止时间,请填写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
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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