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 报名时间 > 正文:截止日期!这些地区的考生需要再次提交证明 他们错过了就错过了综合考试!
    

最后期限!这些地区考生需再补交证明,错过将无缘综合考试!

更新时间:2022/10/23 论坛 网络课程 开云app安装 评论

如果全国医师综合考试按照原计划,2021年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助理考试倒计时10天已经进入。目前,已有多个地区发布了补证通知。这些地区是广东、深圳、厦门、长春、延边。临近考试时,请及时关注全国汇总,其他地区提交材料的,请及时关注当地通知。

热点关注

【福利】全国2021年体检可能延期。怎样才能利用好考前的黄金备考期?

【延期汇总】2021年医师资格全国综合考试是否全国延期?

【概要】2021年医师资格全国综合考试前疫情防控须知及温馨提示汇总

免费直播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前冲刺直播总结

广东考区(8月12日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的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

1.2021年毕业于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名时未达到相应年龄的考生:

1.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大专学历和中专学历户籍考生试用期一栏填写2021年1月/2月在截止时间.如果此栏开始至未满一年,结束需要填写剩余的试用期考核证书月份,加盖公章后交到考点报名点(县/区级卫生健康局/医学会)。

2.申请 :

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栏中,“本科学历截止时间,考生试用期起止时间”填写的是“2021年1月/2月”。如果本栏目开始至未满一年,截止日期您需要填写剩余试用期考核证明月份,加盖公章后交到考点报名点(县/区级卫生卫生局/医学会);

在《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期考核证明》栏中,晋升至中专学历截止时间,执业的候选人的试用期起止时间填写为2021年1月/2月。如果本栏目在未满五年,开始结束您需要填写剩余的试用期考核证书月份,加盖公章后交到考点报名点(县/区级卫生健康局/医学会);

在“《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期考核证明大专学历截止时间,执业候选人试用期起止时间”一栏中,填写的是“2021年1月/2月”。如果本栏起止地点在未满两年,则需要填写剩余的试用期考试证明月份,加盖公章后交至考点报名点(县/区级卫生健康局/医学会)。

如果备注:不确定自己考证的时间,可以登录广东省网,广东省网的网址是:广东考区报名及资格考试管理平台(https://jy.dwsrc.net/)。

如遇上述情况,务必将补充证明材料提交至8月12日前!考点报名点

深圳考点(8月12日前)

tion >
厦门考点(8月6日-17日)

请以下情况报名考生补充报名审核材料。

1、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的应届毕业生及报考审核时试用期未达到年限的考生,补充上传后续2月—8月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当年毕业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应于8月31日前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传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无法在8月31日前提交的国家将取消该技能成绩。

补充上传时间:2021年8月6-17日

补充上传平台: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2.nmec.org.cn/wangbao/nme/sp/login.html)

咨询电话:0592-2029611

长春考点(8月13日截止)

因工作安排变化,决定将应届毕业考生的第二段《试用期合格证明》上交截止时间延至8月13日,请还未上交的应届考生于11日至13日尽快上交证明!所有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考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需要上交第二段《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要求

要求试用起止时间填写为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落款日期按实际填表日期填写,其余要求见图。

二、上交要求

1.时间:7月27日—8月2日,8月6日—8月13日(周六、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绿园区西安广场东北角 长春市医药学会联合会一楼)

3.为保证信息安全、避免资料遗失或破损,考核证明不支持快递邮寄或跑腿服务递交,可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自行委托信任的代理人现场代办,同时建议多名考生由同一代理人一并办理。

4.未按时上交者,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将影响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及后续相关事宜。

信息来源: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延边考点(7月27日-8月13日)

2021年医考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考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或7月),请在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上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自行委托信任的代理人代办,同时建议多名考生由同一代理人一并办理。

考生也可以将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邮寄至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延吉市河南街95号,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3医考科,电话:0433-2814081。

注:试用起止时间,请填写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

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7日

温馨提示:目前各个地区正在陆续发布消息,如果您在汇总中没有看到自己所在地相关通知,请您持续关注本信息,或者留意当地主管部门通知及咨询当地卫生局、县/区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中心等工作人员。

以上分享的内容,由医学全在线小编搜集整理,如果您觉得对您有所帮助,可以分享给朋友。想了解更多医学考试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全在线。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