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区县在鉴定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鉴定要积极推行统一鉴定的方式,选择鉴定量大、条件成熟的职业(工种),统一鉴定时间和地点,制定《统一鉴定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统一鉴定安排。
三、全市统一鉴定有关要求
(一)2012年全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全市统一鉴定公告,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统一鉴定工作,加强鉴定考试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信力。
(三)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加紧落实统一鉴定考点的设置,加强考务管理和考点管理,在实施鉴定考试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等措施,强化鉴定过程的规范管理,确保全市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四)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鉴定范围内组织开展鉴定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平台进行申报,确保证书统计数据和证书信息上网数据一致。
(五)职业技能鉴定费按渝价〔2007〕373号文核定标准执行。
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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