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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5-31 营养师考试论坛

   五、其它事项

  (一)各报名点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晋价费字[2011]247号),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鉴定费,并按报名人数于考前二周向省中心缴纳鉴定费。

  (二)省中心按报名组织情况向报名点支付相应报名费,报名点须提供有效帐号等信息(见附件6)。

  (三)省中心自公布成绩后十个工作日内受理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成绩复核时由各报名点提交《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7)并加盖本机构公章。

  (四)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4月9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4月10日至13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8日至18日

        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10月8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10月9日至12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 6日至16日

  (五)为做好统一鉴定工作,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省中心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351)2396881、4728726。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做好统考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

      1.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表

      3.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4.论文撰写格式

      5.论文提交封面格式

      6.报名点收款帐号信息表

      7.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2012年国家营养师报名指导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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