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方式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一)鉴定申报
1.各申报机构须按照《关于做好我省统一鉴定属地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鉴函〔2015〕3号)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条件,规范收集整理考生的申报材料,认真细致做好申报工作。
2.各申报机构务必在鉴定受理截止日(具体截止日期分别为2015年4月10日和2015年10月14日)前,向我厅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未使用新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含报名数据)虚假或不齐或不规范、在线考务平台申报数据中无照片信息、纸质材料排序与平台申报数据顺序不一致或逾期申报等不规范申报行为的,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补考申报,仍按《关于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补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鉴函〔2013〕13号)文件执行。
4、考生信息录入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平台进行,也可使用在线考务平台辅助工具进行录入并上报报名数据。为避免信息数据错误,建议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录入身份信息。
(二)鉴定组织实施
1、我省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按《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3)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4)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2、电子商务师(四、三级)不再进行模块考试。
3、从2015年起物流师(四、三级)理论和实操采用智能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