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核发;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其中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汽车驾驶员、餐厅服务员的技师资格证书由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属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省属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省厅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审核考生资格,接受考生报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向社会公开申报条件,确保考生知晓。考生报名时应承诺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若发现虚假则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机构审查不严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考点的统一管理。各市要将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始终,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切实保证统一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省厅将对统考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考生投诉较多、鉴定结果异常的职业,进行重考或复评,出入较大的将视情取消鉴定成绩并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鉴定管理混乱的单位,将暂停直至取消鉴定资质。
(三)加强考试保密管理工作。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联系人:
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黄晓红,0571-87057810;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严 姝,0571-85214338。
附件: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