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时间:1月-12月
(二)评价职业: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结合企业生产实际 可开展的职业(工种)
(三)根据《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内人社发【2012】11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职鉴字【2013】17号)以及《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題的通知》(内财社【2014】180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调动盟市和企业的 积极性,以企业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安排企业技能人才评价4
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安排
(一)报名时间:截至每次考核前10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1月-12月
(三)可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见附表5)
(四)自治区本级考生可到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受 理窗口申报,各盟市的考生可到当地职生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报(见 附表
六、计其机高新技术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1月-12月
(二)考试模块目录(见附表6)
(三)全区考生可到相对应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直 接申报(见附表7)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0471) 6606223、6606219
国家职业资格日常鉴定及技师、高级技师考评:(0471) 6606203、 6606202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0471)6606216
计算机高新技木考试:(0471)6960129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办理部:(0471)961234、 6606132
(二)传真:(0471)6606211
(三)网址:www.nm.osta.org.cn
(四)邮箱:nmosta@vip.sina.com
(五)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