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附件3,自行下 载〉,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近照一张,并由本人如实填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相 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各项获奖证明等。
3.报名材料提交要求(1)审核人员须在所审验证明材料复 印件上签字,对其真实性负责。(2)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业绩 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证明必须加盖法人单位或其人资部门等有效 印章。提供学历证明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2001年(含)以后毕业的考生)。(3)报名机构须认真核对考生 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数据不再做变更。(4)电子照片应提 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照片须清晰。(5)考生申报材料需按统一要求,一人一档装袋,按考务系统排序整理、标识后由审核人签名。
“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复印件八4纸)、“统计承诺书”、“原件交退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前报省中心审定。
四、加强考点、考务规范管理,落实制度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制度。我省原 则上只在设区市、省直及省直管县(市)设置全国统一鉴定考点, 各地要严格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考培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 设置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安排在 同一个考点。省考职业要单独设置考点。请各地分别于4月24 曰前和10月23日前,将《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场 安排表》(附件4〉报省中心,经审核同意并报部中心备案后,作为 全国统一鉴定考点承担本地区全国统一鉴定具体考务工作。
(二)加强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按照保密法和《关 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 〔2008〕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 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杜绝泄密隐患。
(三)各考区须全面使用省中心研发的“考生照片现场采集程 序”。对未使用该“程序”而引发的问题,由考区及相关人员承担 责任。二级以上考场必须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影像需刻录留存。
(四)做好人员配备工作。除按规定配备监考人员、考务工作 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外,还可聘请保安、武警参与验证和维护考点 秩序。重点做好监考人员培训、严肃考场纪律等方面工作,加强监 督管理,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明确综合评审要求,提升考评质量
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营销师二级、职业指导 人员一级、二级综合评审,继续采用撰写论文和口头答辩的形式。 上半年人力一级综合评审补考人员仍按照“文件筐”纸笔作答形 式,新报考生须提交论文,具体答辩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附 件5〉要求在报名时提交论文。其他职业综合评审一律采取书面 作答方式。考核方案中未明确考试时间的,均为本职业考试当曰 14:00 〜15:30。考生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 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岗位实际撰写论文。严禁抄袭,如有雷同 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