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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9月份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福建省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1/5 营养师考试论坛

试卷由省中心派遣的质量督导员带卷。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应派专人负责交接,并将所有试卷收放在市中心安全保管,考试当天在质量督导员监督下送到考点。当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试卷以考室为单位按省中心要求装订封袋,在质量督导员监督下装箱密封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并带回市中心。所有考试结束后,试卷由省中心派出的质量督导员负责带回。

四、做好质量督导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督查工作。派出的质量督导员必须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考场监督检查,统一佩戴部中心颁发的《质量督导员》证卡或省中心统一印制的质量督导员胸卡。一旦发现违纪行为,要按权限及时处理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遇重大事情,即刻上报省中心。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附件2)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本次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派出的质量督导员要对考点的情况进行评估,填写《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并交回省中心。

省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516645。各考点负责人必须到位,保证通讯畅通。考务值班人员:王晟,电话:0591-87516645。命题值班人员:林恺,电话:0591-87531414。总负责:陈捷。

五、各考点应将考场分布、考室等情况,转抄公布室外,供考生查找

 六、对违反《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2015年9月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附件 )

                   2.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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